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保证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保证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保证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保证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保证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加盖公章) 职 务:
年 月 日
拓展阅读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施工方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分包方就宁波水泥博物馆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立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监管人员,赋予监管权力,确保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有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经费的投入。安全文明生产设施,设备按标准设置,配套齐备,牢固可靠。
(三)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在日常监管和各级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汇检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具,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否则,一律不投入使用。
(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堆码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不从高处向下抛投建筑材料。施工用具及建筑垃圾。做到场内道路平整、通畅,不积水,泥浆、废水不外流,不尘土飞扬,不排泄有毒有害气体。
(六)按规定设置现场标志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对涉及社会公众安全
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建设、监理和总包单位的督促检查和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国家安全*。
(八)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施工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施工方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九)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生伤害和财产损失,建设方和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书》使用说明
1,本《承诺书》经施工分包方签字后生效。
2,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方方严格按照承诺书承诺内容执行,如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分包方签字 :
2010年06月22日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工程名称: 结构: 开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安全责任和管理职责,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三方责任主体就本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特向武城县建设委员会安全监督机构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凡是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的,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工程开工前,提前15日到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须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时间、原因等。恢复施工时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前,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施工单位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5、建设工程施工前,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一个必须、六个100%”(即:必须安装摄像头;在建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场地洒水清扫100%保洁、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8、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9、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0、在使用塔吊和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篮等起重设备安装前,必须向主管部门告知并备案,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起重设备或检测不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使用。
1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2、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到人社局办理意外伤害*,。
三、监理单位: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①审查核验制度;②检查验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会制度;⑤报告制度;⑥教育培训制度;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设单位(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项目总监(签字):
1、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武城县建设委员会监督机构存档一份。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承诺书承诺内容执行,如有违反,必须承当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我单位的工程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为认真贯彻执行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开工前先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三、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法律责任。
七、接受并积极配合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国家安全*。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作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就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扬尘及环境整治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二、按规定到岗履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理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确保人员及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职。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等工作重点纳入,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旁站监理。
四、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及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自觉接受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做好救援善后工作,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高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化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化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山东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1、杜绝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负伤率控制在2‰以内。
2、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配备与资质等级、项目工程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本企业在建工程的检查,公司每月不少于1次(外地进区企业每季度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1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并留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4、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在岗履职。
5、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并将教学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6、项目其中设备检测合格率达到10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方案论证率达到100%,并按经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绝不随意变更。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首次复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项目开工前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做好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批零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8、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对达到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积极创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
9、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项目考评和企业考评)活动、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综合检查评价。企业自评机构应自安全生产许可证生效之日起,每个年周期内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竣工项目考评结果和企业考评主体有关规定,开展企业考评自评工作。
10、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施工限产标准化围挡使之旅、道路硬化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使用)率、裸土(土堆)覆盖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均达到100%。
11、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所有住宅工程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
12、公司和项目部按要求标志汛期、消防、事故处理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组建救援队伍,备足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遇有突*况和灾害天气,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救援队伍、应急措施始终保持备战状态。
13、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如实报告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现场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4、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施工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4、中学生安全教育承诺书
尊敬的老师:
为了保证我自己在学生期间能够安全学习,安全生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生命安全意识,我向学校、老师庄重承诺:
1、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习、生活的安全。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旷课,不迟到,不到校外游逛,按照老师要求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教学步骤;不擅自讲话,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再讲。
3、有事向老师请假,获得批准以后凭请假条离开学校,并且按时返校。
4、生命是最为宝贵的,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珍爱生命 远离危险”是我们的神圣职责与义务,真正认识到下河游泳的危害性,做到绝不到无安全设施的地方下河游泳;发现其他同学有下河游泳的想法或下河游泳者及时报告班主任、政教处、校领导;自觉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禁止下河游泳活动。
5、严禁打架斗殴、同学之间有矛盾要请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解决,小偷小摸、酗酒闹
事、敲诈勒索、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将从严从重处理,够成犯法犯罪的,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6、遵守依照规定线路依序上下,轻言慢步;休息时间,文明守纪,不疯逗打闹,不惊嚷
怪叫;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演练:不翻越围墙、栏杆、窗台、校门等,不玩火,不做危险游戏,严防火灾以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7、不向班主任隐瞒病史,防止疾病突发,救助不及时。不到地摊及卫生状况不佳的店铺*食品和物品。
8、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在街上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闪赶快行”,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9、远离行为不端的闲散社会人员,不结交校外不良青年,与陌生人打交道小心受骗,不进营业性网吧、桌球室、游戏机室、溜冰场、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10、学校放学、放假按时回家,回家后向家长打招呼,经家长同意后外出。 上述承诺,我一定做到,请老师监督!
时间:X年XX月XX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hks.cn/articles/18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