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5-07-25 11:40:16

关于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为高质量做好20xx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市人大人、市政协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健全办理制度,完善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了办理工作扎实开展,初步形成了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的建议提案的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完成建设提案办理夯实了基础。20xx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主办10件,会办18件。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一、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涉水建议提案数量多。代表委员们更加关注水务事业发展和*,从各个方面给我们建言献策,建议提案数量居历年之首,达28件之多。二是水利民生问题主题突出。民生问题成为今年建议提案的主题,饮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成为建议提案的重要内容。三是水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涉及城区水环境及河道水环境的建议提案达9件之多。总的来说,代表、委员们情系水利,从各个方面反映社情民意,有的直接表达了对水务工作的要求和期待。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组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水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承办”的三级责任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及具体办理人员职责和时限。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先后召开局领导班子讨论会和承办科室、具体办理人员工作会,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建立现场调研制度,坚决杜绝“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情况,把现场调研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提案及时造册登记,录入政协网上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和发现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建立督查追踪制度,局办公室通过电话回访、查看自查报告、收集委员意见等方式对承办单位落实情况、实际效果进行督查*,并将办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三)领导挂帅,示范带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局领导率先示范、主动作为,为圆满完成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局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研究建议提案办理方案,亲自过问建议提案办理进度,亲自审签每一件提案回复意见,局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亲自与委员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获得广大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四)创新方式,提高质量。针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办理方法,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三见面”,通过采取现场调研、登门拜访、电话商谈、开会座谈、邀请代表、委员共同调研等方式,坚持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获知他们的真实意图;二是坚持“三审核”,从委员意图、法律法规、办理落实三个层面,对答复内容严格把关,确保规范、合法且符合实际;三是坚持“三*”,通过领导催办、督查*、宣传促办的方式,推动办理工作按照时间进度有效推进;四是坚持“三结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智慧结晶,我们将办理工作与水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转变*作风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动。

(一)**职工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通过代建议提案办理,**职工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不仅是代表个人,而且是代表人民群众,不仅是某一件具体事项的解决,而且是*和*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体现,**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我局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提案的回复率以及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均达到100%,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对水务工作的评价稳中趋好。

(三)**职工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职工坚决杜绝“凭经验、想当然”的做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习惯不断养成,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空话套话,讲实情、重落实的氛围不断浓厚;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的不良作风,奋勇争先、务实苦干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投入总量不足,限制了为民排忧解困的力度。一些项目虽然安排了国家资金投入,但由于水利工程量大而广且投资巨大,国家资金占的份额较少,主要依靠地方*投入,受地方财力的影响,部分群众急需解决的水利工程得不到及时安排。

(二)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程序多,解决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关于广汉实施龙泉水库小升中工程的建议,我局已组织专家和领导到水库现场进行调研,认为该水库具备扩容条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跟踪及台帐工作,兑现承诺,让代表委员们满意。

(二)加大向上级申报项目的工作力度,争取上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三)做好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和面商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总体看,今年我局的办理工作,态度是严肃认真的,工作是扎实深入的,取得的成绩是较为明显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的水务工作与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倍加努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变答复满意为落实满意,真正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拓展阅读

1、转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

专项检查的通知

(水管[2007]294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单位:

近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接连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特别是今年4月19日甘肃省小海子水库大坝决口,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对此,*领导高度重视,就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出一系列重要批示。为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确保程质量与安全,我部决定在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开展一次以质量与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已和在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程项目,重点是*补助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前期质量、三项制度落实、投资计划下达与资金使用管程质量与安全、程验收、遗留问题与隐患、程运行管等,重点是程质量与安全。

(一)前期

安全鉴定承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规定,安全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对程存在问题是否遗漏,鉴定成果深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经过有核查单位核查。 设计承担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程存在问题是否在设计方中都进行了处,设计成果质量与深度是否满足要求;初步设计是否按照有规定进行了审批,审批意见中的主要技术方是否采用了专家审查意见;是否经流域机构复核,并按照复核意见修改完善。

(二)三项制度落实

是否按规定组了项目法人并履行了批手续,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合;招标程序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有规定,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监单位及监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是否达到要求,监制度和日志是否完备;项目法人、施单位、监单位之间的往来程序是否符合有规定。

(三)投资计划下达与资金使用管

地方设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能按合同及有规定及时拨付施单位资金;造价是否突破批准概算;资金是否专户专帐存储,有无侵占挪用设资金现象;财务人员是否符合有条件;资金往来是否符合规定;财务管制度是否健全,帐务资料是否完备等。

(四)程质量与安全

告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批复,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由原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是否立并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制,是否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有规定,施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企业管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进度是否满足要求,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是否执行水利设强制性标准,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是否进行了排查,是否发生过质量与安全事故。

(五)程验收

已完项目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主体程验收和竣验收。

(六)遗留问题与隐患

验收后是否有遗留问题,对遗留问题处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

(七)程管

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编制了有应急预,在项目是否有施期度汛方。管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管制度是否健全,日常**检查是否到位。

(八)体制*

单位是否已进行了管体制*,人员资等基本支出和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如何。

三、检查方式及进度安排

检查分项目自查、省级复查、流域机构检查和水利部抽查4个阶段进行:

1、项目自查

项目自查由水库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设单位和水库管单位进行,每个水库都要交1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自查告,对项目出自我评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自查的监管。项目自查必须在2007年8月20日前完成。

2、省级复查 复查由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必须在2007年9月20日之前完成,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2007年9月30日前将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检查水利部设与管司,同时抄所属流域机构。

3、流域机构检查

各流域机构要组织对本流域内各省的项目进行检查,流域机构检查要在2007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并2007年10月底前将本流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补助项目专项检查水利部设与管司。

在上述有检查开展的同时,水利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的检查进行抽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重点地区、重点水库、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重点排查,逐库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确保水库安全。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2、转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

山洪灾害防治以及小型农田水利

近年来,为减轻江河洪涝灾害、病险水库、山洪泥石流等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部与水利部等有部委、地方各级**,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山洪灾害防治、小型农田水利设等水利重点

历史原因,我国小型水库普遍存在程标准偏低、设质量较差、老化失修严重、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致使水库安全隐患严重,制约着水库效益的发挥。

**、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明确出要加快解除病险水库防洪安全隐患。为贯彻**、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近年来,水利部会同*部编制了3个专项规划,规划除险加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12200座。规划投资520亿元,其中*投资360亿元。截至2010年8月初,已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投资276亿元,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和《东部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6174座小型水库目前已完成4341座,其余将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新编制的《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中5400座小型水库加固已经启动,计划2012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全国小(1)型病险水库将全面加固完毕。

为确保专项规划的顺利实施,*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创新和完善投入机制,*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由省级部门统筹安排具体项目和资金,并将原来由*和地方资金共同承担每一个项目的做法,改为由*资金和地方资金分别承担一定数量的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同时,在资金分配中充分考虑地区财力差异,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水利部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集全系统之力抓好这项。通过采取与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签订责任书、水利部各司局和流域机构分片包干加强监管、对任务重的省区全面加强对口技术支持、加强稽察、审计和检查等措施,全面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地方各级*和*狠抓落实,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设管"四项制度",确保设进度、程质量和程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经过除险加固的水库,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在防洪方面,恢复和新增防洪库容22亿立方米,直接保护下游耕地1.2亿亩,保护人口1.4亿人。今年汛期,经过除险加固的大批重点小型水库,不但水库本身经受住了严峻考验,而且在拦蓄洪水、减少下游洪水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用。

在供水方面,灌溉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可恢复和新增兴利库容93.9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05亿亩,增强城乡供水能力34.4亿立方米,高1.1亿人的供水保障水平。在生态环境方面,加固后的小水库面貌焕然一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使周围林草植被更加茂密,成为城乡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下一步,水利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确保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如期完成的同时,会同有部委抓紧编制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尽快启动除险加固,力争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

我国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已成为江河防洪重点薄弱环节。据统计,一般年份中小河流水灾损失约占全国水灾损失的80%。

中小河流防洪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注,2008年、2009年*1号文件明确出要加大投入、加快中小河流治。2008年水利部、*部联合启动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设规划》编制,针对有防洪任务的8600多条中小河流,按照轻重缓急,将其中2209条重要河流纳入规划,投资500亿元,其中*投资310亿元,计划6年完成治任务。规划2009年开始实施,已安排**专项资金50亿元。目前,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体进展顺利,启动的266个项目中,已有一半以上项目开设,部分已完或基本成的项目在今年的防洪中发挥了重要用。针对今年汛期中小河流洪水灾害严重的现象,8月初,*部商水利部又追加安排20亿元,同时决定前下达2011年资金计划30亿元,重点用今年洪涝灾害严重或发生超标准洪水的河流河段治。下一步,按照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出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设规划》6年任务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的要求,*部、水利部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前期,强化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同时,启动新一轮中小河流治规划编制,再规划治3000条左右,使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大幅度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山洪灾害防治

近几年,山洪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的比例呈递增趋势,已经成为防洪减灾的重点和难点。

**、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水利部会同有部门编制完成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及《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实施方》。2006年开始了以监测、通信预警、防灾减灾预为主的非程措施试点设,2009年将试点范围扩展到全国103个县(市、区)。**安排资金2亿元,试点设收到良好效果。据估算,试点区域共有61个县发生329次山洪灾害,通过预警紧急转移93万

人,避免了4.45万余人伤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被广大基层**群众誉为"生命的保护伞"。目前,水利部正在会同有部委抓紧编制全国1836个县的非程措施实施方,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初步成覆盖全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等非程措施体系,使山洪灾害防御水平得到明显高。

四、小型农田水利

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高防灾抗灾能力,**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设给予适当补助。近年来,**累计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设补助专项资金172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78亿元,比上年增长73%。2009-2010年,*部和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设,**累计安排100亿元,实施两批共850个重点县设。

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升了农田水利设施整体水平,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了农业节水,推动了农业构调整,高了农民收入。2009年重点县设共维修塘坝10323处,维修引水堰(闸)2026处,实施高效节水面积4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92万亩,新增、改善排涝面积975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85万吨,效益明显。

此外,在**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水利设资金约占60%以上。截至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安排水利投入773亿元以上,通过实施项目区小型水源程、灌排沟渠整治改造等设,共修和加固小型水库及塘坝1.5万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3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3亿亩,支持山区、丘陵区开展水土流失小流域治561.8万亩。

下一步,*部、水利部将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管,加快推进防洪薄弱环节设,大力促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山洪灾害防治等多项水利的扎实开展和实施,进一步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供坚实的保障。

3、转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

赣水管便函[2010]127号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

水利部印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管【2010】462号),现予转发。请各地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专项规划项目信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所有专项规划内项目验收鉴定书装订成册并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求11月17日前,省水利厅管处;专项规划项目信息要求在专项规划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12月31日前;同时,均要发电子邮件。所有专项规划项目验收鉴定书按县分册装订,12月31日前我厅。

联系人:黎凤赓,刘波

联系电话:0791-8825660, 8825689 电子邮箱:jackliucc @126.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4、转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08-18 【生效日期】2005-08-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水利部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单位:

2005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发展*委稽察与水利部稽察联合对内蒙古、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设兵团的19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从稽察情况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体情况较好,大多数项目主体设进展顺利,部分基本成的项目已经投入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存在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验收滞后、资金使用管不规范、前期审查把不严、设管水平有待高等问题。为此,发展*委和水利部2005年8月5~6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联合召开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程稽察。会分析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自查整改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相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切实做好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管,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

各级水利部门要正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会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专项稽察所涉及的9个省区市的19个项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会同有部门组织项目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针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自查整改要求2005年8月底前完成, 2005年9月10日前将本省区市的自查整改形成书面告,并附各项目的整改我部设与管司和稽察

专项稽察未涉及的其他地区和项目,要立即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我部正在开展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第一批*补助项目检查评估进行。自查自纠的重点要放在存在问题较多的前期程质量、配套资金落实及资金使用管、招标投标和竣验收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自查自纠要求2005年8月底前完成,并将有情况在向我部的第一批*补助项目检查评估告中如实反映。

二、切实做好第一批*补助项目检查评估

各地要高度重视第一批*补助项目检查评估,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成绩和存在问题。要按照水利部《开展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第一批*补助项目检查评估的通知》(水管[2005]215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第一批*补助项目及其他已安排*补助资金的项目,从前期、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使用管设管程质量、程验收、项目绩效和管体制*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项目自我检查评估和各省全面检查评估两个阶段的要抓紧进行,检查评估告等有材料2005年8月31日前我部。第三阶段水利部抽查评估2005年9月开始进行,各地要做好相准备,积极配合,保证抽查评估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等前期

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积极筹措前期经费,合安排计划,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业绩突出、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单位承担前期。前期承担单位、核查、审查、复核单位,要立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技术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核查、审查、复核单位,要相对固定一批专家开展,有条件的单位可逐步推行首席专家制度。水利部大坝安全管中心和设与管站等单位要继续做好第二批*补助项目安全鉴定核查和初步设计指导**,严格把,保证安全鉴定核查和初步设计指导**质量。第一批*补助项目中未完成前期的项目,要抓紧开展,2005年年底前不能按要求完成前期的项目,今后将不再安排*投资。各地要配合做好我部组织的安全鉴定核查和初步设计指导**

四、多渠道筹集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

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设资金,保证*补助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省级*要立固定的投资渠道,进一步高省级配套资金的比例。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财经政策,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资金管。*补助资金应全部用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设,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套取设资金。

五、设管水平,确保设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项目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有规定组织做好设管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根据国家和部有规定,按程序组和完善项目的设管机构。项目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要符合任职条件,设管人员的数量、素质要与承担程项目的等级、重要性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大中型*补助项目法人单位的有人员必须经过部里组织的项目法人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其他小型项目,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法人培训。

(二)认真做好招标投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程的施、监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按照有规定进行招标,严格控制邀请招标;要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监等单位,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勘察、设计和监任务,要由具有甲级或乙级(大型水库必须是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施任务,要由具有一级或二级(大型水库必须是一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程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在招标投标方面的有规定,规范招标、评标和定标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认真履行好对招标和评标的行政监督职能,对转包、违法分包和出租、出借资质、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程的,要按照有规定,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三)规范监行为。监单位要具备相应的监资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同时要选配足够的、符合要求的监力量承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监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单位应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制规范、详尽的监细则,监日记、监等监文件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记录和填写。

(四)加强质量管。要按照国务院《程质量管条例》的要求,落实参各方的质量责任,立健全质量管体系,规范管行为,确保除险加固质量。设单位要有质量管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质量检查;施单位要认真执行《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水利程)的规定,严格落实“三检制”;监单位要加强对质量严格控制。*补助项目的质量监督由该项目的竣验收组织单位负责,原则上由该单位的水利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也可采取联合质量监督的方式,但必须明确责任方。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质量监督有规定的要求,对参单位的质量管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的阶段验收和竣验收进行认真的监督并出质量鉴定告。

(五)加大稽察和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稽察和监督检查力度,要组织力量,成立专门稽察、检查组,以前期、三项制度落实、资金管、质量管程验收等环节为重点,大力开展稽察和检查,对违规违纪以及存在程质量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处。发展*委稽察和水利部稽察下达的稽察整改意见,各地要认真落实,对整改意见落实不认真的,将暂停下达该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投资计划。

(六)加快验收。各级水利部门和参单位,要严格执行有验收的规定,认真做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验收。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一般中型水库、省直管程的除险加固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验收;其他项目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由省级或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权限不得下放(包括委托或授权)给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要及时组织对完项目进行验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得投入正常使用。项目竣验收后,要及时移交手续,落实水库管体制*方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保证程效益的充分发挥。2003年年底以前下达*投资的原则上要在今年底以前完成竣验收。因配套资金不到位无法进行竣验收的,要首先进行主体程完验收。所有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各地要适时组织新一轮安全鉴定。

(七)重视信息。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部里的要求立信息制度。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汇,认真分析普遍存在的问题,按照《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水管[2004]68号)要求,及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展情况和有主体程验收或竣验收告。

六、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病险水库安全管

各地在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的同时,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病险水库安全管

(一)同步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管体制*。为同步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管体制*,各地在申请*补助资金计划时要同时上经有*及相部门批准的水库管体制*实施方,这项制度将进一步强化。今后对*滞后的地方,将核减直至取消下达*补助投资计划。各地要高对此项的认识,对*方切实加以落实。

(二)积极稳妥地推动水库降等。各地在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中,要对除险加固的必要性和经济合性进行充分论证,对除险加固和降等废两种方进行比选,以最少的投资消除病险水库的安全威胁。对除险加固投资过大,而水库规模较小,功能萎缩,通过降等运行后既可保证程安全,又能发挥一定效益的病险水库,应出降等运行方;对超期服役、病险严重、除险加固技术上要求太高或经济上不合、功能基本丧失的病险水库,经充分论证可以废的要坚决予以废。对水库降等要积极、稳妥,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水库降等与废管法(试行)》,分级负责,严格审批,慎重实施,并做好善后处,妥善安置富余职,按照国家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

(三)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各地要继续贯彻水利部《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的意见》要求,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机构、落实管经费,加强安全检查、推进规范管,搞好前期、加快除险加固,加大培训力度、高管人员素质等方面做好相

(四)制定水库度汛方,严格监督实施。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组织设计和度汛方的要求安排施,正确处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过程中施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系,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好除险加固期间水库的调度运用方。除险加固项目未验收的水库,不得按正常水库投入蓄水运行。凡经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运行要求,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制订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水库运行管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运用方,不得随意超汛限水位蓄水,并对病险部位加强**检查。有重大险情的水库,有必要的必须空库迎汛,确保水库安全。

本内容来源*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5、转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

为实现*出的在3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目标,保证《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中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特制定本

(一)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省级人民*负责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度。督促各地按照隶属系和分级管的原则,逐库立以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设单位责任人,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责任制落实到每座水库、每个重要环节,落实到相单位和具体人员,并实行责任追究。(设与管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等相司局负责)

(二)起草并协调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人民*和新疆生产设兵团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责任书》。(设与管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

1 经济司等相司局负责)

二、落实设资金,统筹项目安排

(三)与国家发展*委协调落实《专项规划》内大中型项目*基投资并及时下达;与*部协调落实《专项规划》内重点小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规划计划司负责大中型项目,财务经济司负责重点小型项目,设与管司配合)

(四)积极与国家有部门沟通,争取高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三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补助比例。对中部6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政策的县(市、区),争取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助政策。(规划计划司牵头,会同财务经济司、设与管司负责)

(五)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规划计划司牵头,会同财务经济司、设与管司负责)

三、加强前期,确保进度和质量

(六)组织做好病险水库安全鉴定核查。组织大坝安全管中心等单位在2008年4月底前完成大中型项目安全鉴定核查。(设与管司牵头,会同大坝安全管中心、水规院、水科院、站、各流域机构等负责)

(七)加强对前期组织协调,督促地方立前期责任制,落实前期经费,严格设计单位准入机制,严格前期

2 程序。确保全部设计及审批2008年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严格设计质量的检查监督。(规划计划司牵头,会同设与管司、水规院、流域机构设计院等负责)

(八)协调、组织有设计单位对除险加固项目多、任务重、技术力量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初步设计对口帮扶。组织勘测设计和科研单位专家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指导**。(规划计划司牵头,会同设与管司、水规院、站、各流域机构设计院等负责)

四、加强设管,确保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九)2008年1月由*部、水利部联合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法》。(设与管司牵头,会同财务经济司、规划计划司负责)

(十)2008年3月底前修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管法》,由国家发展*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法》。(规划计划司牵头,会同设与管司、财务经济司负责)

(十一)2008年春节前后,印发水利部《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根据*确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目标任务和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视电话*,进一步部署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与管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负责)

(十二)督促地方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3 设监制和竣验收等制度,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按基本设程序进行管。指导地方创新设管模式。对除险加固项目多、任务重的县市,为保证设质量和进度,积极推行集中设管。(设与管司牵头,会同稽察、水规院、站等负责)

(十三)指导、督促、配合地方组织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培训。(人事劳动教育司、设与管司牵头,会同站、大坝安全管中心等负责)

(十四)加强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督促各地立质量与安全管体系和相制度,落实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措施,确保设质量和安全,防止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对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出处和意见,督促地方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设与管司、人事劳动教育司牵头,会同*局、稽察、水规院等负责)

(十五)督促地方加强对设资金的管,严格项目设单位财务管,防止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财务经济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设与管司、*局、审计室、稽察等负责)

(十六)加强验收。督促地方按照国家有规定,及时进行主体程完验收和项目竣验收。大中型项目在主体程完验收后2年内必须进行竣验收,小型项目原则上应在**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并验收。(设与管

4 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审计室、水规院等负责)

(十七)组织开展经常性稽察、审计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予以通;对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组织调查,出处和意见,督促责任追究和整改。指导、督促地方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展稽察、审计和专项检查。配合国家有部门开展稽察、审计和专项检查。(设与管司、审计室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稽察站等负责)

(十八)督促各地处好施质量、进度与安全度汛的系,切实加强施期的水库安全监管,确保施期水库安全。督促各地制定病险水库控制运用方并严格执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必须空库迎汛,确保水库度汛安全。督促各地制定水库大坝安全管应急预,确保水库运行安全。(设与管司、国家防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财务经济司、稽察等负责)

(十九)指导、督促地方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规划》内水库的管体制*顺管体制,健全管制度,落实公益性管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程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水库良性运行。(设与管司牵头,会同公厅、规划计划司、政策法规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财务经济司、农村水利司、发展研究中心等负责)

5

五、立对口分片联系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十)立部领导分省联系制度。部领导对口联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下:

雷:江苏、浙江(含宁波)、福、天津 鄂竟平:黑龙江、吉林、山西、陕西 张印忠:河南、安徽、河北、云南

勇:江西、湖北、辽宁(含大连)、重庆、青海、新疆、新疆兵团、内蒙、宁夏、山东(含青岛)

英:广东、海南、湖南、西藏 胡四一:甘肃、四川、贵州、广西

(部领导的检查指导活动,由公厅、设与管司牵头,会同各相司局、流域机构等负责安排)

(二十一)立部内司局牵头、部直属事业单位参加的包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流域机构包片的对口指导监督检查机制,负责对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责任片(流域)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设与管司牵头负责制定对口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指导性意见,指导对口监督检查

各牵头司局和参与单位分如下:

1、公厅牵头,会同社负责浙江(含宁波);

2、规划计划司牵头,会同水规院负责河南、河北、安徽、青海;

3、政法司牵头,会同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广东、海南;

6

4、水资源管司牵头,会同调水局负责四川、甘肃;

5、财务经济司牵头,会同综合事业局、预算中心负责黑龙江、吉林、新疆、新疆兵团;

6、人事劳动教育司牵头,会同老干局、南科院负责辽宁(含大连);

7、国际合与科技司牵头,会同水科院负责天津、云南;

8、设与管司牵头,会同站、大坝中心负责内蒙、江西、湖南、西藏;

9、农村水利司牵头,会同灌排中心负责山东(含青岛)、宁夏;

10、水土保持司牵头,会同移民局负责山西、陕西;

11、国家防牵头,会同水文局负责湖北、江苏、重庆;

12、*局牵头,会同水电局、出版社负责广西、贵州;

13、**牵头,会同*服务局负责福。 各流域机构负责本流域(片)内项目。

各司局、直属单位和流域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对责任范围内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检查,每年的检查次数不少2次。司局、直属单位检查和流域机构检查可合进行。检查完成后15日内,牵头单位要向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交检查告。

(二十二)开展以“春查秋会”为主要形式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年春季,由部统一组织部内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流域机构和省(区、市)相厅(局),对全国各省(区、市)

7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行全面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秋季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形式,对一年的进行全面,对下一年进行全面部署。(设与管司牵头,会同各相单位负责)

(二十三)立综合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落实、前期设管、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程进度、质量与安全、验收及体制*等重点内容,出考核量化指标。考核可与“春查秋会”制度、司局和流域对口监督检查统筹安排。(设与管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人事劳动教育司等负责)

七、做好信息、宣传和培训等

(二十四)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信息制度。实行月制度,从2008年3月起,要求各省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本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展情况部,水利部每月15日前公布各省进展情况;每年1月10日前,各省将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部;水利部编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与管司牵头,会同站、大坝安全管中心负责)

(二十五)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宣传。(公厅牵头,会同设与管司、中国水利社、水利信息中心等负责)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为加强对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领导、组

8 织和协调,水利部组以分管副部长为组长、程师为副组长,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设与管司、**(审计室)、驻部*局、稽察和水规院等单位组成的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公室设在设与管司,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人事劳动教育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设与管司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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